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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医学部关于2017年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17-03-28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计委和教育部关于医学教育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适应国内外高等医学教育的发展趋势,深化我校医学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医学部决定开展2017年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南

1.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考核评价的研究

2. 试题库建设的研究

3. 信息化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4.医学生临床技能与科研能力的培养研究

5.医教协同育人的研究

6.医学生职业素养与人文教育的研究

7.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及质量控制的研究

8.教师教学能力培养与教师发展的研究

9.教学管理与质量评价的研究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本次教学研究立项采取自主申报和委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自主申报的项目根据立项指南,结合教学实际问题进行选题研究。已经获得学校资助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得再次推荐申报。

2.鼓励并特别支持学院组织多学科教师联合申报专题性项目,解决涉及前后期课程整合、多学科协调等方面的教学问题。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并积极承担本科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成绩突出,项目研究队伍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

4.各学院请于4月20日前将医学部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和学院汇总表一并报送医学部医学教育研究所(203室),并将材料电子版发指定邮箱。联系人:宋娟,027-68759256,sj-songjuan@126.com

三、项目评审

医学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发文公布。

四、经费使用与项目管理

1.对批准立项的项目予以1万元的经费支持。

2.各学院对获得医学部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给予大力支持,提供必要经费和相应的工作便利。

3.项目管理由医学部医学教育研究所负责,包括项目立项、中期检查、项目结题、经费管理等。项目经费将分两次下拨,项目启动下拨第一批经费;医学部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将下拨第二批经费,不合格的项目将暂停经费使用,直至项目结题。立项经费必须用于项目研究,对不相关开支将不予报销。

附件:

1.医学部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医学部教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武汉大学医学部

2017年3月28日